黑屏3次只修不换!夏普电视“三包”规定落实难

  • 来源: 驱动中国 作者: 徐欢   2017-09-26/11:53
  • 驱动中国2017年9月26日消息,提起夏普电视,想必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吧。“液晶之父”的身份加持,夏普回归中国之后打出的“屏”定天下的旗号,也算是一把利刃。但正所谓:“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”,以屏幕引以为傲的夏普有时候也会跌到在自家的独门绝技之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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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近日,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消息称,来自大连的郭先生购买的夏普LED大彩电,只用了两年多的时间竟出现了三次黑屏现象,更重要的是,明明是在“三包”的有效期间,但厂家却只修不换。

    时间回溯至2015年2月,当时郭先生在大连卖场花了1.8万元买了一台70英寸夏普LED彩电。随后2016年9月,这台电视就出现了黑屏故障,再也打不开。维修人员上门检修后表示,电视屏幕存在问题,需要返厂维修。

    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,2016年9月份,这台电视竟因同一问题而再次罢工,维修人员给出了同样返厂维修的解决方案。在郭先生看来,同一故障坏了两次,分明是电视机质量存在问题,随即提出了更换新机的要求。然而维修人员则表示,两次维修不好才能更换。

    本来可以皆大欢喜,但偏偏这台电视机还是犯了老毛病,第三次黑屏,第三次联系售后,维修人员检修结论依然是电视屏幕存在问题,需要返厂维修。犯事有个再一再二,没个再三再四,夏普电视是时候给用户一个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。

    一头郭先生认为,同一故障已出现了3次,且两次维修不好也满足了更换新电视的条件,夏普方面为自己更换新机着实是顺理成章的事儿。但另一头夏普售后服务维修人员则表示,夏普公司有内部规定,同一问题一年内维修三次不好可为消费者更换新机。

    事情发展到这里就很明显了,即使是三包期间,同一问题维修三次依然不符合夏普公司的更换条件。对此,辽宁住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郝建华认为,根据国家《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第十一条规定:在“三包”有效期内,修理两次,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应当更换。

    另外,根据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出台的《平板电视机安全使用年限的规定》也明确指出,平板电视的安全使用年限为7年。黑屏3次只修不换,“三包”规定落实难,真不敢让人相信这会是夏普电视。尽管在某种意义上来说,富士康赋能之下的日本夏普早已退去了以往高高在上的姿态,但偏生摆出一副“水土不服”的傲娇模样,也着实令人糟心了。

    对此小编只能说,既然选择入驻中国大陆,那么是不是应该遵循中国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,切实履行社会责任,给消费者郭先生一个满意的答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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